不过还没有证据,于是雷川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那封写给他的书信。
书信的内容极短,而且写的事情也不重要。
只见书中写道:余活至今已经三十有六,最为高兴的就是能够与兄义结金兰。虽然时间很短,但是却远胜其他多矣。
书信到此结束,不过就是匆匆两句话。
有头而无尾。
没有署名,倘若不是因为雷川熟知席六指的笔迹,几乎以为这封书信是伪造的。
不过也正是这样,才更加证明了这封书信的真实性。
只是这封信,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?
没有提到南宫耀,这个还可以理解成此信是写给雷川的所以没有提到。
那么沙曼呢?
与沙曼成婚半年,应该算得上是新婚燕尔,为什么也是只字未提。
是因为他席六指,当时已经感觉到自己可能会有不测之祸?
这封信的内容实在是太奇怪了。
如果说席六指是为了,沙曼与别人有染才不愿意提到他。
那么席六指提到了金兰之义,却只提到了他与雷川两人,而南宫耀排除在外。
究竟这样做是为了什么?
事情似乎已经明朗了起来。
不提沙曼是因为她与其他人有染。
而不提南宫耀的原因是因为,与沙曼有染的人就是他南宫耀!
想到了这一点之后,雷川的心里在滴血。
他们三个人乃金兰之交,南宫耀却因为一个女人最终割袍断义,害死了自己的结拜义弟。
雷川想要问一问这究竟是为什么,为了一个女人而断送了多年的兄弟情义。
这份兄弟情到底有多重?
人说过命的交情,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。
可是为了一个女人,却可以把自己刎颈之交害死。
既然,为了一个女人可以杀死自己的兄弟,那么为了另外一个女人是不是就会,把这个女人杀死?
又或者把为了另外一个男人,女人又把这个男人给杀死?
反正都已经做过一次了,还会在乎第二次吗?
这是原则问题,倘若坚持不住自己的原则,又能够做的了什么事情。
只怕是,到头来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吧?
明白了这些事情之后,雷川开始行动了起来。
花了一段时间寻找证据,然后便到处追杀沙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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